本报讯 近日,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、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合发布《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》(国科区函〔2021〕77号),四川大学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。
经试点认定条件遴选、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、专家咨询评议等工作程序,本次共确定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20家,试点期限2年。
近年来,学校强化顶层设计,创新体制机制,各部门协作联动,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建成了较完善的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工作体系,在全国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20余个,培养了一支涉及多学科领域、专业专职的技术转移队伍,为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供了保障。学校以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政策和首批国家“双创”示范基地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任务为契机,在全国高校率先出台《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》,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,大胆探索科技成果的科学确权及权益共享机制,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,改革措施被教育部列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。2019年学校获批“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”,2020年获批“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”“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”。
下一步,学校将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契机,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,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一体化机构,完善职务科技成果从创造到运用的全流程运行机制,梳理和再造创造、保护、管理和运用的各环节流程,加强防范防控及规范管理机制,保障试点机构建设规范高效,切实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增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。